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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優勝錦電子有限公司地塊(原樂清市虹橋電鍍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公示

時間:2024-11-25 | 點擊:1162次

浙江優勝錦電子有限公司地塊(原樂清市虹橋電鍍有限公司地塊)位于溫州市樂清市虹橋鎮,東靠農田,南側為溫州市致宏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西臨幸福東路597弄,北至虹橋鎮第一中學,占地面積約1707m2。地塊歷史上存在樂清市虹橋電鍍有限公司,從事電鍍加工、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現由浙江優勝錦電子有限公司購入該地塊,暫未對其開發利用。項目地塊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類用地,同時屬于《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自然資源部,202311月)中的工礦用地(代碼10)。

根據《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 42號),從事過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生產經營活動,以及從事過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活動的用地,為疑似污染地塊;已收回土地使用權的疑似污染地塊,需開展土壤初步調查活動。根據《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浙環發〔202121號)與《溫州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調查監督管理規程》(溫環發〔202219號),本項目地塊屬于丙類地塊,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在地塊內布設土壤點位9個,采樣深度為6.0m,共采集土壤樣品81個,通過篩選選擇送檢土壤樣品36個、土壤現場平行樣4個。根據實驗室分析結果,土壤樣品檢出指標砷、鎘、銅、鉛、汞、鎳、苯、四氯乙烯、氯苯、1,2-二氯苯和石油烴C10-C40檢測值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檢出指標鋅、鉻和錫檢測值均低于浙江省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 風險評估技術導則》(DB33/T 892—2022)的非敏感用地篩選值。

在地塊內建設地下水井4口,建井深度為6.0m,采樣深度在水面下0.5m,采集并送檢地下水樣品5個、地下水現場平行樣1個。根據實驗室分析結果,地下水樣品檢出指標共計23項,色度、pH值、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硫酸鹽、氯化物、鐵、銅、鋅、鋁、揮發酚、耗氧量、鈉、硝酸鹽、亞硝酸鹽、氟化物、砷、鉛、鎳和總鉻檢測值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類標準限值要求,石油烴(C10-C40)檢測值低于《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滬環土〔202062號附件5)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檢出指標渾濁度、氨氮檢測值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類標準限值。根據《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地下水污染健康風險評估工作指南》(環辦土壤函〔2019770號),濁度、氨氮均不屬于有毒有害指標,無需啟動后續地下水污染健康風險評估工作。

通過對浙江優勝錦電子有限公司地塊(原樂清市虹橋電鍍有限公司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結果分析可知:對比《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浙江優勝錦電子有限公司地塊(原樂清市虹橋電鍍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檢出指標濃度未超過建設用地第二類用地篩選值。依據《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和《溫州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調查監督管理規程》的要求,浙江優勝錦電子有限公司地塊(原樂清市虹橋電鍍有限公司地塊)檢測結果均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土壤環境質量低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要求,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下一步可作為工礦用地(代碼10)開發利用,不需要進行下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和人體健康風險評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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