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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溫州市狀蒲片區狀元北單元(0577-WZ-ZP-01)A-05(除原龍灣電鍍基地外)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的公示

時間:2021-12-21 | 點擊:1744次

          溫州市狀蒲片區狀元北單元(0577-WZ-ZP-01)A-05地塊由原龍灣電鍍基地、濱江商務區桃花島片區ZY-Zb01-004地塊和A-05(除原龍灣電鍍基地外)地塊組成。原龍灣電鍍基地和濱江商務區桃花島片區ZY-Zb01-004地塊已開展詳細調查及風險評估工作,現已完成污染地塊修復。

溫州市狀蒲片區狀元北單元(0577-WZ-ZP-01)A-05(除原龍灣電鍍基地外)地塊北鄰原龍灣電鍍基地,東靠徐家橋路,南至嶼田河和機場大道,西側為濱江商務區桃花島片區ZY-Zb01-004地塊,占地面積約12853.26平方米(合19.2799畝)。調查地塊現狀用地性質主要為工業用地和村莊居住用地,涉及到企業有溫州凱旋銅材有限公司、溫州市新浪服飾有限公司、溫州市龍灣五金廠、龍灣拉帶廠、溫州市正誠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溫州銳克數控設備有限公司、溫州宏運蜂窩紙板包裝有限公司、溫州楠江電鍍有限公司以及東南區域的無機酸酸庫。根據《溫州市狀蒲片區狀元北單元(0577-WZ-ZP-01)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2018年),本地塊擬規劃為二類居住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文件第五十九條規定,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因此,為了解本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保障本地塊用地的環境安全,防止地塊再開發利用對人體健康和環境質量帶來嚴重影響,溫州臻龍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開展溫州市狀蒲片區狀元北單元(0577-WZ-ZP-01)A-05(除原龍灣電鍍基地外)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文件第五十九條規定,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通過對溫州市狀蒲片區狀元北單元(0577-WZ-ZP-01)A-05(除原龍灣電鍍基地外)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結果可知:

溫州市狀蒲片區狀元北單元(0577-WZ-ZP-01)A-05(除原龍灣電鍍基地外)地塊在《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性質下無超篩選值污染物。依據《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 第42號)和《浙江省污染地塊開發利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該地塊土壤環境質量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建設用地中的第一類用地要求,無需開展后續詳細調查等系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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