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域鐵路S1線永中站H-15地塊位于溫州市龍灣區永中街道,南靠城中街,西臨H-14地塊,北鄰圍墾路,東接永強大道。調查地塊所在區域原址主要為住宅用地與工業用地,歷史上曾有浙江永上不銹鋼產業有限公司入駐。根據《溫州市域鐵路S1線永中站YB-bn01-02等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2019年),溫州市域鐵路S1線永中站H-15地塊擬規劃為商業用地。項目地塊用地性質屬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規定的第二類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部令第42號)、《浙江省污染地塊開發利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浙環發[2018]7號)、《溫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溫政發[2017]27號)與《關于保障工業企業場地再開發利用環境安全的通知》環發[2012]140號等文件規定,溫州市域鐵路S1線永中站H-15地塊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環境標準和技術規范開展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
通過對溫州市域鐵路S1線永中站H-15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可知:除pH值外,調查的土壤樣品分析檢測項目中共檢出21項指標,對比《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的第二類用地篩選值,地塊內土壤樣品檢出指標在第二類用地性質下均未超過選用的篩選標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 第42號)和《浙江省污染地塊開發利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溫州市域鐵路S1線永中站H-15地塊土壤環境質量滿足建設用地中第二類用地性質要求,無需開展后續詳細調查等系列工作。